Banner Banner
勞動法務

聯和趨動顧問說

  • 勞動法務

工作規則範本包含哪些內容?員工30人以下需要嗎?一篇完整了解

作者曾俊凱 執行顧問
2,128
隨著公司規模從不足30人的小規模逐步成長,需要注意的事項也越來越多,如:工作規則範本應有的項目有哪些?可以自訂內容嗎?我們以法條為引,帶你深入淺出了解應有的核心內容,為企業提供制定完善的規章,讓宛如企業憲法的工作規則,承載著雇主對員工的期望,同時也保障員工的權益。
工作規則範本 聯和趨動 Trendlink 勞資顧問 企管顧問

 

文章目錄

    工作規則範本應包含哪些內容?

    工作規則的內容涵蓋範圍龐雜,直接影響著雇主與員工的相處之道、工作效能以及公司形象。其實,工作規則應制定的重點法律已有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0條,工作規則應包括以下事項:

    1. 工時與休息: 工時與休息規定的範疇,包含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國定紀念日、特別休假及繼續性工作之輪班方法,以及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員工在工作環境中,有明確的時間安排和休息權益。

    2. 薪資與獎金: 明確列出工資的標準、計算方法及發放日期,以及相關的津貼、獎金等規定,有助於雙方在薪酬方面達成共識。

    3. 工作紀律與考勤: 這部分涵蓋了應遵守之紀律,以及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等相關事宜,是維護組織秩序的重要規定。

    4. 雇傭關係: 工作規則應明確規範受僱、解僱、資遣、離職及退休等事宜,確保雙方在雇傭關係中的權益。

    5. 安全與福利: 包括災害傷病補償及撫卹、福利措施等,是構建企業形象的一部分,也體現了企業的社會責任。

    6. 勞工安全衛生: 保障員工的身體健康是企業的法定責任,因此應遵守相關的勞工安全衛生規定,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

    7. 勞資溝通管道: 建立勞雇雙方溝通機制,加強勞雇雙方的溝通意見,提升組織的凝聚力與效能。

    8. 其他: 如有以上未提及的,可在其他專章補充,如勞資會議召開、員工申訴性騷擾處理方式、補充規定等。

    工作規則自訂與注意事項

    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9條,雇主可根據實際需要,另行訂定單項工作規則。所以在法定項目的基礎上,公司可以針對特定事項做更為具體的規範。此外,若事業場所分散,根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40條,雇主還可就全體勞工或特定場所分別制定適用的工作規則,更能貼近企業實際情況。但其中也存在著一些限制與注意的事項,須多加留意:

    須遵守法令中的強制規定和禁止規定

    儘管工作規則需要包含上述法定事項,卻也存在著一些限制。依據《勞動基準法》第71條:工作規則,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其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規定者,無效。換言之,在制定工作規則時,不得違反法令規定,不能制定不合法的條文。
    例如,公司在工作規則中訂立「凡是為公司緊急出貨,可以違規超速。」條款,員工就可以在道路上超速奔馳不被開罰?所以違反法律規定,訂定再清楚也無效。

    不只是勞基法有限制,《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也明確提到: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因此,制定工作規則需掌握法定要求項目外,還要留意不可制定的內容。

    規定說明舉例
    強制規定所謂強制規定,是指法律對當事人提出的明確要求,要求其必須執行某種行為或符合特定條件。簡單來說,就是在法條中出現「應」做某種行為。《勞動基準法》第17條第2款規定,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三十日內發給資遣費,違法處以30~150萬罰鍰。
    禁止規定至於禁止規定,是指法律明文禁止某種行為,在法條中常會以「不得」做某種行為來表示。

    《勞動基準法》第1條第2款,開宗明義指出,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30人以上需制定工作規則

    《勞動基準法》第70條有說明,公司人數30人以上者需制定工作規則,所以若未滿30人則可自行決定是否需制定,只要訂有工作規則,均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

    可制定優於法令特殊規範

    制定工作規則時,除遵循《勞動基準法》的法定規定,還可以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訂定更為優厚的規範,以提升員工福祉。

    懲戒條款需具體合理

    懲戒或處分員工的條文,應「具體、合理、明確」,避免使用不確定的「其他情節」。最好的方式是由雇資雙方先行協商,確認條文的清晰度與合理性。

    核備函號明確記載

    工作規則核備通過後,應當公開揭示,同時需要詳細記載核備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日期及文號,這會有助於降低未來的勞資爭議,也能確保核備的版本是最新且正確的。

    參照相關法令制定

    制定工作規則時,不僅要參照《勞動基準法》,還應參考其他相關法令,以確保制度更為完備,降低法律風險。例如,前述《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內容外,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尤其性別平等工作法於民國113年3月8日增訂要求10~29人企業,應訂定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這部分內容就要在工作規則制定「員工申訴性騷擾處理制度」、明訂「性騷擾申訴處理管道」。

    工作規則制定相關法令

    工作規則範本下載

    看到這裡,工作規則要考慮的條件還真不少,你可能想問,有沒有範本可以參考照抄呢?
    勞動部有提供「工作規則參考手冊」給企業參考,為不清楚如何擬訂之企業使用,另一個主要目的,是為了有助於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審核。

    儘管勞動部提供了「工作規則參考手冊」,但是否適合企業直接引用,仍需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建議企業,若考慮自行訂定,可以參加工作規則制定專業課程,或諮詢專業法律顧問,以完整工作規則的合法性、實用性,並符合公司文化。

    雖然政府有提供工作規則範本下載,但制定工作規則需要兼顧並遵循法令與企業實際需求。在這個過程中,深入理解法令的要求並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客製化的訂定才能讓勞資雙方都滿意。如果你希望制定一個更完善的規範,可以參與聯和趨動勞動法務輔導企業主講座,我們提供擬定勞動契約、制定管理規章制度等輔導項目,並有全年度顧問諮詢、即時線上客戶服務,為你創建的公司邁出更美好的一步。

    聯和趨動 Trendlink 勞資顧問 企管顧問

    SHARE:
    作者介紹
    • 作者曾俊凱 執行顧問
    • 專長勞資關係、職能建立、人資制度、移工管理
    • 學歷國立中央大學 人力資源管理所碩士
    • 經歷上市櫃企業 人資主管、15年以上傳產與科技業人資實務、外籍移工管理經驗

    *留言類型

    *姓名

    *電子信箱

    *留言內容

    TOP